广东争取2022年全省企业开办网办率达80%以上
3月1日,我国首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2月28日,记者在广东省贯彻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将全力支持广州、深圳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加快健全广东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争取2022年全省企业开办网办率达80%以上,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超200万户。
落实四大新举措便利登记注册
“《条例》实施后,主要有4个方面的新举措,可概括为经营范围规范化、经营期限自约定、歇业按下‘暂停键’、简易注销‘轻松退’四句话。”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文献介绍,为解决申请人经营范围不会填、各地登记标准不一致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明确区分一般项目和许可项目。《条例》实施后,市场主体可以像“查字典”一样便利查询有关经营项目的规范表述,并直接使用该规范条目申请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动态更新管理。
此外,《条例》统一将公司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等由登记事项改为备案事项,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改为备案事项。市场主体经营期限可以约定为长期,也可以约定一定期限,按规定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即可。
《条例》还吸收了广东省的试点经验,增设歇业制度。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歇业,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歇业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年,给予缓冲期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张文献介绍,《条例》还扩大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市场主体选择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需要向社会公示2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选择简易注销程序注销的,无需公示,由登记机关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十日内无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对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
针对“被法人”“被股东”等身份被冒用登记等问题,张文献介绍,《条例》实施后,广东将对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依法予以查处。“在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备案等环节对涉及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人员、委托代理人等人员实行人脸识别认证,确保企业真实意愿,有效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或签名、填报虚假地址等骗取企业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张文献说道。
同时,将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共享,对登记事项信息和市场主体年报信息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示,推动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条例》实施后,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对信用水平低、风险程度高的市场主体增加监管抽查频次。市场主体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特别是虚假登记相关责任人,依法实行市场主体登记限制或禁入,同时推送相关部门,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全力支持广深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广东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歇业登记、‘一网通办’等多项改革成果为《条例》所吸收,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市场主体‘实名登记’‘简易注销’等成熟的改革举措以法规形式得以固化。”张文献介绍,《条例》是对近年来广东等省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成果的固化,响应了市场主体的共性需求,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张文献表示,广东将统筹兼顾“稳”和“进”,全力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在“稳”的方面,广东将加强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统筹推进“证照分离”与“一照通行”改革,推进市场主体退出改革。争取2022年全省企业开办网办率达80%以上,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超200万户。
在“进”的方面,推进粤港澳准入规则对接,加快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广东将抢抓“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机遇,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全力支持广州、深圳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加快健全广东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研究大湾区市场主体发展状况和规律,便利港澳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湾区更好合理流动。
新闻发布会上,省政数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实施后将结合广州、深圳全国营商环境试点工作,持续深化“粤系列”平台应用,丰富“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大力支持“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而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也介绍,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和退出制度,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和优化市场主体退出程序。在企业开办方面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核验、一次办结;在市场退出方面,持续优化税务注销程序。新办纳税人“套餐”和税务注销可享受“非接触”“不见面”服务。
新规四大新举措
经营范围规范化:
市场主体可以像“查字典”一样便利查询有关经营项目的规范表述,并直接使用该规范条目申请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动态更新管理。
经营期限自约定:
市场主体经营期限可以约定为长期,也可以约定一定期限,按规定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即可。
歇业按下“暂停键”:
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歇业,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歇业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年。
简易注销“轻松退”:
扩大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市场主体选择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需要向社会公示20日。
2022年目标
全省企业开办网办率达80%以上
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超200万户
( 记者何颖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