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成先立遗嘱 离婚冷静期让离婚变“难”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离婚冷静期,如今实际效果如何?民政部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共有213.9万对夫妻完成离婚登记,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约43%。而根据《2021中华遗嘱库白皮书》,立遗嘱群体的离异者比例呈上升趋势,出现了离婚不成先立遗嘱的现象。
不妨理性看待这些变化。根据民政部历年统计数据,近10年来我国基本处于结婚人数降低而离婚人数增多的状态,去年离婚人数走势出现明显改变,可能有多种多样的原因,离婚冷静期也是重要变量。申请离婚登记后30天内随时可撤回,届满后30天内不亲自申领离婚证即视为撤回,很多夫妻就是在这几十天里改变了主意。
这样的改变好不好?帮助夫妻冷静下来一起解决矛盾,当然是好事。但也有网友推测,是不是有人担心在离婚冷静期继续受家暴或者被转移财产所以不得不立下遗嘱,于是对离婚冷静期更加反感?事实上,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需要“冷静”。尤其是当配偶有家暴虐待等恶劣行为,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而且向遗嘱库咨询的人数有限,“离婚不成先立遗嘱”的代表性也许不是很强。
话虽如此,考虑到诉讼离婚的费用和时间成本远高于协议离婚,再加上很多法院有首次起诉不判离的惯例,协议离婚还是成为许多人的理性选择。当增设离婚冷静期使协议离婚变得耗时更长,不少人又从协议离婚转向了诉讼离婚。有媒体今年初报道了离婚诉讼“预约一号难求”:自去年以来,北京、深圳、四川等多地离婚诉讼案件暴涨。简言之,离婚冷静期让离婚变“难”了。
然而,婚姻难道应当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吗?姑且不谈感情、责任这些更加抽象而难以评判的内容,至少在当前,家庭仍是构成社会的最小单元,婚姻家庭的状态关系到子女成长、财产安置,乃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据江苏省检察院2021年通报,婚恋家庭矛盾所引发的命案数占比高达65%。适用离婚冷静期未必能够彻底化解夫妻矛盾,但它的存在确实警示着人们,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不能当作儿戏。
应当注意到,让离婚变“难”是为了督促人们慎重决定,而不是故意给婚姻自由设置障碍。人口老龄化加剧的社会背景下,不能任由离婚冷静期成为人们关于婚育的隐忧之一。当前需要做的,是梳理一年来的经验和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细化相关规定并加以落实:配偶趁离婚冷静期转移财产或恶意制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有家暴情形的离婚请求能否得到尽快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和关系修复等服务如何发挥作用?法律要在尊重个人权利与协调各方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笃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