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林长制实施意见: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

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成都将分级设立林长,到2021年底,市、区(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形成;到2025年,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森林覆盖率达到41%,森林蓄积量达到4000万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到2035年,责任体系更加完备,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成为全国样板。

《实施意见》涵盖哪些内容?有什么亮点?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李永忠。

如何推行?

确保实现

“一山一坡、一园一林”均有人管

“20l7年7月以来,成都在都江堰市、蒲江县等地先行试点,围绕‘建制、护林、严控、增绿’开展工作,建立了林长组织体系,效果明显。”李永忠介绍,从全市来看,我市生态资源现状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的生态环境期待还有差距,森林和公园绿地等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优、效益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依然艰巨。

为此,《实施意见》规定,在全市设立市、区(市)县、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林长。市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市级领导同志担任。区(市)县设立林长、常务副林长、副林长,副林长由区(市)县领导同志担任,实行副林长包片制度。镇(街道)设立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林长,由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设立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林长主要干啥?《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林长职责。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森林、林地、湿地、公园绿地、绿道以及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林业园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工作。其中,湿地保护管理坚持林水相依、林田相融,与河(湖)长制责任区域全面对接、不重不漏,实现湿地保护全覆盖。“确保实现‘一山一坡、一园一林’均有人管。”李永忠表示。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六大任务。包括严格林业园林资源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创新生态价值转化;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创新基层保护管理;完善保护发展支持政策等。

如何管理?

强化考核问责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森林草原保护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在制度设计上,如何确保每一位林长更好履行职责,做到守林有责、守林负责?

《实施意见》明确将强化考核问责。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在林长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那么,群众如何快速找到林长?李永忠介绍,各区(市)县将在林区山口、重点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护林护绿标志,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林长职责、林业园林资源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全面推行林长制,更需要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李永忠表示,成都还将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探索“市民林长”“村民(居民)自治+林长制”等创新模式,提高公众参与度。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生态建设和生态资源保护的重大意义,曝光破坏林业园林资源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

有何亮点?

四大特色亮点

突出生态共治,体现林园一体

据了解,《实施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突出生态共治,体现林园一体新特点。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引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在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基础上,明确了成都林长制范围覆盖森林、湿地、公园绿地以及生物多样保护,通过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实现城乡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全覆盖。

突出工作共推,构建整体联动新局面。将全面推行林长制与河(湖)长制、社区治理等有效统筹、有机贯通,系统构建“市统筹、区(市)县主责、镇(街道)运行、村(社区)落实”的整体运行机制,创新谋划林长会议、部门协作、工作督查、考核激励、信息公开5项工作制度,加快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的整体联动格局。

突出形态共融,探索价值实现新路径。把全面推行建立林长制作为“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依托良好生态本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培育森林康养、生态旅游、林盘创意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构建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良好局面。

突出参与共建,培育绿色发展新风尚。针对成都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内在规律和鲜明特质,创新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探索“市民林长”“村民(居民)自治+林长制”等全新模式,激励社会主体参与共治,形成绿色发展新风尚。(记者 王琳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