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一二三级响应是什么?三级响应级别是指什么?

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明确,将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对火警进行分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至五级,分别用绿、蓝、黄、橙、红五种颜色代表其危险程度。对应火警等级,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最高,Ⅳ级最低,当接报五级火警时,相对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接报一级、二级火警时,由属地政府视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预案》编制的目的在于有效应对全省各类火灾事故,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处置能力和水,最大程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除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以外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森林火灾事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案》规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政府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类型场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重点单位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活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5大类组成。

《预案》明确,接报四级以上火警时,应成立省灭火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灭火救援行动。当火灾事故难以控制、蔓延扩大或发生较严重的次生灾害,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时,省灭火救援指挥部应提请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由省灭火救援指挥部或其办公室决定结束Ⅰ级、Ⅱ级、Ⅲ级响应,由属地政府决定结束Ⅳ级响应。

《预案》强调,省灭火救援指挥部根据火警等级和火灾扑救工作需要适时成立,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救援总队,战时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别牵头做好火灾扑救各环节工作,时由办公室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日常灭火救援各项准备。《预案》对23家成员单位灭火救援职能任务进行明确,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能快速响应。

火灾发生后,事发单位、事故发生地基层组织或个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组织先期处置,控制火势蔓延,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消防救援机构接报火警后,应第一时间调派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前往处置,同时调派社会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到场协助处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研究建立响应、指挥、协同、处置、保障为一体的应急救援主战主调机制,实现应急救援力量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应急响应等级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三级响应为较重级别。

应急响应是出现紧急情况时的行动。应急方户准备的一种,编制应急方案,对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人员行动作出规定,有秩序的进行救援,以减少损失。所以,本单位的人员对应急方案必须熟悉。应急方案实际就是一个程序,应符合本地区实际,必须有可操作,有很强的针对

3、应急响应的第一步是保护自身,抢救生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